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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福州晋安区晶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2026/05/18 1.6w 阅读 401 点赞

我局于2026年05月18日受理了福州晋安区晶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晋安区晶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首席合伙人姓名:王中华。

四、  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王中华

420000243803

中国(内地)

28

27.7

张晓敏

110101505299

中国(内地)

9

8.5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来电举报

电话:0591-87116592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118室

网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6年5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