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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新增鼓楼区医院等77家医药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4/07/15 1.5w 阅读 530 点赞
关于新增鼓楼区医院等77家医药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时间: 2024-07-16 18:02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2号)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我中心拟增设鼓楼区医院等77家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医保大楼)

  举报电话:0591—88609636;举报传真:0591—87876483

  附件:第十五批拟增设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7月16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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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