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福州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闽江流域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6/07/02 5.5k 阅读 507 点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闽江流域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核实评估、现场查验,根据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规定,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指出主要问题

闽江流域现有在册农村小水电站2897座(其中福州段349座),其中80%以上为引水式水电站,对下游河流生态系统影响严重,个别坝体下游河段甚至出现断流。

二、整改有关情况

1.推动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工作,福州市原有闽江流域水电站349座,截至2022年底已全部完成改造、安装、联网等整改任务,其中退出运行37座。

2.强化闽江流域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监管,福州市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全部达标。

3.开展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水电站按“退出、整改、完善”进行分类整治。2023年5月,各县(市)区完成整改类水电站工程措施验收。2023年以来,福州市闽江流域新增水电站退出27座。

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福州市水利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日至7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福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1-83328638,传真:0591-63179922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3层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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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