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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府类-通知公告

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2/26 1.2w 阅读 478 点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11月1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深入剖析机关事务管理领域问题产生的根源,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硬标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压紧压实责任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办督办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通过党组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处室(单位)共同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落细。

  (三)务求工作实效

  强化督导检查与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与日常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坚持标本兼治,既集中力量解决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确保逐项对账销号,又注重深挖根源、建章立制,着力堵塞制度漏洞、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一批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能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落实“两个重大”,保障机关高效运转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1月,我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3点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3月,制定《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学习范畴。二是加强学习统筹与规划,进一步密切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联系,并通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了解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布的重要文件等信息,确保掌握上级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机关事务领域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抓好落实,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严格会议召开程序。2025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的召开程序。2025年以来召开的所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均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定后组织实施。

  (3)形成办公用房定期摸排机制,计划除每年在重要节假日开展“1+X”专项检查外,常态化开展市直行政、参公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查工作,对办公用房的面积、使用部门、房屋现状、修缮情况等信息进行了解。该项工作频率为每年一次,一般定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开展。

  (4)2025年3月28日,制定下发《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清查的通知》,要求市直102家主管单位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开展清查工作,全面梳理市直行政、参公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积极推广办公用房数字化平台应用,通过线上自主填报和线下实地采集等方式,对507家单位办公用房数据进行核验,初步建立了办公用房数字化档案。2025年重要节假日期间,我局结合“1+X”专项检查,对10家单位的办公用房数字化平台应用情况开展实地核验,针对个别市直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已完成立行立改。

  (5)一是推动盘活利用。2024年11月1日,召开市直部分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工作会议,部署推进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盘活利用事宜,按照“合规、公平、办公方便、资源整合共享、减少搬迁量”的原则,对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0家市直党政机关7000多平方米办公用房进行腾挪、置换,全面盘活存量,提升集中办公区零散空间利用率。二是针对“2家涉改企业未腾空并移交办公用房”问题,2025年4月1日,市政府召开会议,议定市住建局下属2家涉改单位改制转企基准日调整为2025年4月1日,根据《福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意见》第五章第(四)点规定,这2家单位可在现有办公用房过渡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这2家涉改单位已搬离腾退。三是针对“市委保密局机房选址”问题。2025年1月,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已完成市委保密局机房选址。

  问题2:落实“两个更好服务”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6)一是落实接待工作检查清单机制,每一场次接待,接待员都要根据检查清单,对接待场所进行逐一对照检查,确保接待准备到位。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接待标准,接待中心人员和接待场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2025年以来,已开展礼宾服务、桌面主题设计等各类培训27场次。

  (7)在公务接待中融入福州文化。着力将闽都文化深度融入公务接待的各个环节。在细节呈现上,采用具有福州特色的桌签与名单,选取福州城标进行设计,让嘉宾直观感受福州的历史底蕴与山水魅力。在饮食方面,深挖福州特色菜品,严选芋泥、鱼丸、肉燕等经典闽菜,选用本地优质食材精心烹制接待菜肴,并在菜单中详细标注菜品的文化渊源与地域特色,让客人在品尝美味的同时,深入了解福州的饮食文化。在桌面布置上,以福州传统文化为核心,结合沙画、摆台造景等方式,营造出浓厚的福州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好公务接待“第一窗口”作用,做好福州的服务员、宣传员与推介员。

  (8)一是督促指导芳沁园开展修缮工作,2025年2月11日至今先后实地踩点6次,实时跟踪改造进度,提出改造意见建议38条并督促逐条落实,现已完成芳沁园屋面防水、漏水点修缮等改造工作。二是开展接待员驻点值班,根据任务情况安排接待员赴于山堂、芳沁园等接待场所驻点值班,加强对园区场所的日常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落实问题整改,为完成重要接待任务打好基础。

  (9)强化服务意识,针对本轮我市机构改革涉改单位,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指导等方式,逐一核实相关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转移、车辆产权划拨、办公用房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等情况。2024年10月以来,主动为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管理局等涉改市属公共机构开展节能业务上门服务指导。为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0家涉改单位落实办公用房保障,指导公务用车业务办理(为三江口植物园等8家单位开设或修改公车管理平台账号、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家单位调整公车编制,24家单位更新购置、3家单位完成产权划拨),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沟通方式,加强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节能工作的政策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关于“深化落实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差距”问题

  问题3.管理效能还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10)依法推动集中统一管理,2024年10月,我局对市土发中心、市委党校等24家一级预算单位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梳理,并按规定由我局统一使用、监管。2025年2月25日,我局就上述24家单位的纳管工作在市政府专题会上作汇报。

  (11)2025年3月,经研究对公务用车购置、调拨、日常编制调整、驻点车辆编制调整、报废、报牌等六项业务审批管理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优化了审批环节,明确各审批节点的责任与时限,确保公务用车审批规范高效。

  (12)按照公车管理“先编制年度配备更新计划后统筹安排购置经费”规定,2025年4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优化提升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由我局负责编制年度全市公车配备更新计划,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购置经费,2025年7月,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体编制情况和配备更新周期需求,合理确定了2026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资金总盘。

  (13)已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制定完善公车平台管理制度。在公车使用流程方面,明确了派车需经线上申请、领导审批、平台调度、驾驶员接单等审批流转规则。在调度管理中,建立“申请驻点”“依序调度”“就近派车”“动态优先级”原则,按驻点与车型分组确定驾驶员排班顺序,同时明确包车流程、费用标准及驾驶员待命要求。建立驾驶员排班月度计划管理,严控每日驾驶时长,规范夜间及节假日派单次序。实时更新车辆状态与调度表,建立驾驶员、车辆信息变动反馈及运力“替补池”机制,在重要活动时留足应急保障力量,推动公务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规范。

  (14)一是严格落实平台绩效考核,结合《公车平台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开展平台服务质量考核。围绕车辆管理、统一调度、费用结算以及驾驶员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二是开展调研走访,2025年4月14日至16日,赴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用车量较大的市直单位走访,了解其平台使用情况,开展上门业务宣讲和政策指导,主动征求意见建议。2025年4月17日,走访左海运通管理集团,就进一步加强公车平台和驾驶员监督管理,提升用车保障水平等问题进行讨论磋商。三是指导公车平台运营企业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行车安全、着装礼仪、用车服务、保密纪律等业务开展驾驶员教育培训,守牢行车安全底线。四是强化平台监督管理,将行车安全、用车评价、人员管理等考核指标与平台运行费用挂钩,调整驾驶员薪酬结构,建立与用车评价挂钩奖惩机制,从制度层面推动“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

  (15)加强数字乌山系统功能应用培训,2025年4月21日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数字乌山”系统用户信息年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并于4月29日在东部办公区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数字乌山”安防系统操作专题培训会,详细介绍了安防系统的整体架构、各项功能以及操作技巧,并现场答疑,帮助各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系统功能,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16)更新改造道闸系统。对市委、市政府门道闸系统进行更新改造,经改造及调试后,道闸平均通行时间由4.2秒缩短至1.8秒;识别时间由0.6秒缩短到0.1秒;车牌识别准确率由80%提升到99.5%。

  问题4.保障成效还不够好。

  整改进展情况

  (17)2025年4月,制定下发《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倡导厉行节约坚持“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围绕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提高公文流转效率、强化落实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加强了机关空调、水电、办公用纸等资源使用管理。

  (18)加强宣传教育,向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发放节能宣传手册,分别于2025年3月、8月,在“东部机关后勤”“数字乌山”微信公众号刊发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2025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海报,刊登《致全市党政机关及干部职工的节能倡议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这样炼成》等相关节能宣传文章,累计阅读量超过2000余人次。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了“过紧日子”思想,围绕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以及如何发挥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源节约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19)重新梳理会议保障工作流程,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方面推动会务保障闭环管理。针对市委礼堂音视频设备、新风系统等硬件设施老旧,影响会议效果等问题,已完成高清视频矩阵设备安装、新风系统更新改造等工作,会议保障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20)进一步加强对会务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定期检查和反馈机制,由当日值班员定时到会场卫生间检查,确保及时开放,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充足,垃圾及时清理到位,切实营造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为参会人员提供更好服务。

  (21)健全物业服务考核机制,2024年12月,经研究开展新一轮乌山机关大院卫生保洁与垃圾代运服务政府采购,将卫生保洁和垃圾代运工作标准、日常考核机制纳入采购文件,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22)建立乌山大院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常态化巡检机制,自2024年11月起,乌山大院电工每日对3处电动自行车公共停车棚的充电设备开展巡查,并在巡查记录表上登记,及时发现故障。截至目前,共修复充电设备故障3次,有效保障了充电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23)一是落实值班人员监管职责。对乌山大院卫生保洁盲区、公共卫生间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督服务单位在6号楼第二会议室后门等关键点位的保洁工作执行到位。通过每日定时清扫和增加关键点位保洁频次相结合,提升大院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品质。二是发挥合同绩效考核作用。2025年2月签订乌山机关大院卫生保洁和垃圾代运合同,明确将考核结果与企业服务费用支付等紧密挂钩,有效提升大院卫生保洁服务品质。

  问题5.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24)建立菜单审议机制,将乌山大院机关食堂菜单研究纳入每周固定工作事项,通过集体审议,充分研究讨论,同时借鉴其他单位食堂菜单及干部职工意见反馈进行调整优化,推动菜品搭配更加科学合理。于2025年1月,在东部办公区引入安泰楼餐饮公司,满足干部职工对食堂菜品多元化的需求。

  (25)加强监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在东部办公区每日派两组值班人员在食堂供餐前到位,加强对东部食堂现场监督管理。在乌山大院机关食堂围绕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服务礼仪、规范操作、食材验收、客诉处理、节能降耗、秋季腹泻防治、食堂危险源辨识、消防安全等方面,组织开展食堂服务团队培训13次,有力提升服务人员素质,提高保障水平。

  (26)加强机关食堂卫生管理,将乌山机关大院食堂纳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哨点”,每日餐后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及消毒工作,2025年以来,开展食堂环境卫生、安全检查和四害消杀共71次。2024年12月协调聚春园集团公司,对东部办公区第一食堂二楼餐厅后厨进行提升改造,更新抽油烟机设备,进一步提升食堂环境卫生及安全水平。

  (27)建立食堂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2025年4月,经研究与乌山大院机关食堂服务团队签订人员绩效考核协议,根据不同岗位工作职责制定考核表,按照“每天组织、每周通报、每月汇总、每季度发放”的程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人员绩效挂钩,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在东部办公区建立末位约谈与食堂补贴款相挂钩机制,对满意度靠后的食堂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将考核情况与补贴款挂钩,提升服务质量。

  (28)建立畅通的意见反馈渠道,2025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召开乌山大院机关食堂膳食委员会会议,通报食堂运营情况及相关工作,广泛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邀请与会代表测评大米和食用油,并根据综合测评意见对乌山机关大院食堂使用的大米和食用油进行调整,对食堂食材候选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搭建食堂供应企业库,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奠定基础。坚持每季度开展东部办公区食堂问卷调查工作,每季度发放980份线下问卷,覆盖49家主管单位并全部回收。根据问卷反馈的情况,建立涉及卫生、菜品、服务等3类问题分类台账,并召集四家食堂通报问卷调查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分析研讨,督促食堂进行整改,提升食堂服务水平。

  (29)定期轮换乌山大院超市商品,督促超市服务团队根据销售情况对在售商品进行调整,减少低销量商品进货或不再进货。2025年以来,更新了20批次超过340种商品,包含年货节、元宵节产品,冻品、日用品、休闲食品、干货、调味、鲜食等品类,满足干部职工多元化的购物需求。

  (30)建立乌山大院超市顾客微信群,由服务团队及时回应解决干部职工的购物需求。不断完善无人商超模式,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推出掌上商城小程序,提供全市配送服务,让干部职工拥有更加丰富、便捷的购物体验。

  (31)加强乌山大院超市服务人员培训,强化服务礼仪、服务用语培训,已对1名培训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予以轮换调整。通过公开招标,于2025年7月引入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乌山大院超市服务保障,并将人员服务纳入季度考核,以确保服务品质。

  3.关于“重大风险防范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6.党政办公场所安全保卫措施不够严密,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彻底,应急处置机制还不够健全,安全保密意识仍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32)强化消防设施管理,要求乌山机关大院消防维保单位提高消防维保频次,由原先每月一次改为每月两次。建立消防设施维护档案,安排专人每日对院内消防水泵、消防栓及消防箱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3)更新微型消防站设备,2025年4月,对乌山机关大院微型消防站进行改造,淘汰了一批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性能低的消防设备设施,4月12日,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更新更换到位,提高了乌山机关大院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34)组织消防培训,2025年4月18日,组织消防维保人员及乌山机关大院安保人员开展微型消防站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培训。分别于5月29日、6月5日在东部办公区、乌山机关大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市直各单位以及集中办公区入驻的配套服务单位约300名干部职工参加。通过系统化的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和实操演练,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了办公区的消防安全基础。

  (35)一是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职责,建立防台防汛联合值班及巡查机制,在台风或强降雨来临前后,针对乌山机关大院关键点位开展防汛物资、排水沟、围墙、边坡等专项安全检查,与修缮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应急抢修准备。二是优化排水设施。结合大院边坡、陡坡情况和建筑结构,在停车场原滑塌点开挖排水沟30米,在28号楼(沈公祠)弄道开挖雨水沟45米、在5号楼北挡墙上方开挖排水沟41米,实现雨水快速疏导。

  (36)强化部门协作,与市气象局建立信息联动机制,每日向我局发送天气预报信息,提前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准备工作。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配合,2025年4月,制定乌山机关大院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2025年10月,选取两处边坡、陡坡开展监测预警实验,最大限度降低极端灾害对集中办公区的秩序影响。

  (37)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公安局的沟通协作,2025年4月28日,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协调,在市委、市政府门口配备1部无人机干扰设备,同时组织综合保卫处干部、市委市政府门岗的安保人员开展设备使用培训。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7.党组领学督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38)一是查缺补漏。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巡察指出的“2020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学习内容有1项未完成”予以补充学习,全体局领导围绕深入学习谷文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作交流研讨。二是强化制度学习。2025年4月24日,将“第一议题”的学习有关要求整理印发给局党组成员。2025年以来,已召开12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

  (39)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2025年3月,制定了《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问题8.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40)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024年11月,经研究调整了局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2025年5月,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41)局党组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2025年1月16日、3月27日、5月29日,先后4次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2)加强对综合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及政治建设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写进当年度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述法报告中。截至目前,2024年度的相关材料中均包含独立段落,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问题9.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43)一是优化网评员队伍建设。2025年5月19日,向市委网信办发函调整网评员队伍,替换6人、新增1人,补充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职工;8月1日,遴选10名综合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成立骨干网络评论队伍。2025年5月28日、6月10日、8月27日,召开网评员学习会议,学习新网评软件使用方法,明确各处室(单位)网评员职责,提升网评员工作水平。二是提升网评任务质效。组织局红色引领宣传员和骨干网评员高效完成转发、评论、点赞等网评任务,并及时督促,确保按时办结。2025年1月至今,共完成130余条网评任务,完成率达100%。

  (44)加强信息宣传报送质量。修订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市县两级宣传联络员队伍,选派办公室干部参加全省机关事务系统通讯员能力素质培训班,2025年5月,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在《福建机关事务管理》办刊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部署我局信息宣传工作。2025年以来,我局各类信息宣传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6篇,较去年同期提升明显。

  (45)严格落实信息宣传“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流程,紧紧守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建立信息宣传易错表述清单,常态化开展表述错误、错别字检查,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2025年以来,我局微信公众号“数字乌山”上刊发的所有原创信息均不存在部门名称使用不规范或错别字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问题10.规矩意识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

  (46)2025年5月,组织“数字乌山”项目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政策进行学习,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吸取经验教训、做好复盘反思,强化合同履约动态监管,加强对工期、验收、付款等环节的风险把控,推动项目周期闭环管理。

  (47)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制度学习,2025年6月6日,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干部借用有关规定学习培训,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全体人事干部共15人。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借用有关规定,巡察后有1名干部因工作需要到省委办接待处跟班学习,相关借用手续齐全。

  (48)2024年9月4日,市委社会工作部已停止使用接待中心公务车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接待中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1.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

  (49)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通知》《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给予明确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25年4月30日,结合《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二是针对“有447件已损毁的空调、办公桌等设备家具、29项无实物的车辆资产未及时进行清理”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清理完成。三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准确性,2025年5-6月,通过规范程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确定一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具体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2025年7-8月,对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严格按规定程序完成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工作,并持续完善资产数据信息。2025年9月,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基本厘清了全局资产底数。2025年10月21日,经党组会研究,根据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将一批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报废等处置,并将芳沁园未登记的资产进行登记,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50)2025年2月1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报了我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2025年4月28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并将相关要求印发各党组成员。

  (51)2025年4月25日,机关纪委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配合,结合近期人事调整、岗位变动及分工等情况,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摸排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50个,提出防控措施55条。

  (52)认真贯彻2025年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迅速领会并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2025年9月,修订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纳入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问题1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

  (53)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廉政教育工作的方案》,明确局直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专题学习,将新入职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党员干部三类群体作为必训对象。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剖析+主题党日”形式,通过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强化教育实效。

  (54)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路径,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10次,其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旁听庭审1场、组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3次,参与人数累计265人次。

  (55)进一步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内容。2025年5月16日,印发《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内容指导》,为谈话工作提供标准化依据。紧扣岗位职责任务与廉政风险点,突出政治性、针对性、问题导向,从政治纪律、岗位风险、廉洁自律、案例警示、工作要求等方面对谈话内容进行细化,场景覆盖新任职、节日、重点领域等典型情境,推动谈话精准化、场景化、警示化,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56)对局机关2025年以来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记录过于简单、只谈工作不谈思想等问题,对相关处室和谈话人开展一对一指导,帮助干部职工更好掌握谈话记录规范要求。同时,要求各处室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廉政提醒谈话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真谈、深谈、有效谈,确保谈话起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筑牢思想防线。

  问题14.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57)2025年5月,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益。

  (58)2025年4月,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围绕资金使用、项目执行、资产管理等核心领域,明确了审计范围、流程及责任体系,通过建立常态化审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力度。

  (59)通过业务培训、处室例会等形式提升财务干部对廉政风险点的精准识别能力,2025年4月25日,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交叉排查、领导审核等环节,对财务审批、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等重点业务环节进行全方位梳理,共梳理出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15个,并依据具体的岗位职责,量身定制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21条,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5.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0)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三重一大”事项、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从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三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在干部提拔、换届选举、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增强事前预防和风险把控能力。2025年以来,参加市机关局“三重一大”党组会议24次,开展重大项目跟踪监督18次。

  (61)努力下沉一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与市机关局一线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努力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到“末梢加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同时,会同市机关局开展节日期间“四风”督查2次,对市机关局负责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再监督”。

  4.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问题16.服务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进展情况

  (62)一是推行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夯实服务细节,梳理形成党政考察团接待、市领导外出考察等标准化流程3项,将保障任务切割成细小的任务模块,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在每场接待中,接待员按照任务清单逐项对照检查,确保相关工作准备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接待工作周例会,由主办接待员围绕当周接待任务执行情况,采取“流程分解+案例复盘”方式,对方案制定、现场执行、应急处置等环节进行全景式回溯,既总结经验做法,又深入剖析存在问题,针对发现的流程衔接不畅、响应滞后等问题,建立跟踪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培训,实行“老带新、传帮带”工作制,组建接待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理论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2025年以来,已开展礼宾服务、桌面主题设计等各类培训27场次。

  (63)一是优化服务队伍。2024年11月,督促推动东部办公区物业服务单位(市城市智慧物业公司)新招聘综合素质较高的安保人员5名充实到服务一线。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月组织客服、安保、保洁等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强化职业行政礼仪、保密纪律教育、服务标准规程及应急处突演练等内容,并将相关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物业考核。

  (64)优化来访方式,在保障集中办公区安全的前提下,2024年11月至12月,我局持续优化东部办公区访客系统,简化操作流程,外来办事群众可通过“福州市东部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的“访客预约”模块申请访问,为广大群众来访提供便利。

  (65)一是督促物业公司完成东部办公区健身房设施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等工作。2024年10月14日至21日,对健身器材故障情况进行摸底,并询价维修公司。2024年10月21日至29日对故障健身器材进行维修,目前健身房所有器材均可正常使用。二是加强健身房相关制度建设,2024年10月18日至21日,制定健身房管理制度,现已上墙展示,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做到开馆时有人值守,闭馆时关灯清场,同时做好开放时间内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

  问题17.铺张浪费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66)一是全面梳理自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规定,科级及以下多人合1办公室的办公椅采购价格上限标准为600元/张。2023年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采购了部分办公椅,由于缺少采购经验,只在依法依规进行比价的情况下选取了最低报价公司进行采购,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厉行节约的意识树得不够牢。二是强化制度建设。2025年5月,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三是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市场调研和价格审核意识,避免明显超出市场均价的采购行为。定期对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复盘,确保相关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67)2025年3月,对我局办公用品领用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办公用品出入库清单管理机制,按照“先登记、后领用、定期盘库”原则,由各处室结合工作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领表》,经处室负责人把关签字后,于每周三下午送办公室审核,并在每周五下午派人领取。通过上述举措,切实保障物品领用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有效杜绝浪费现象和随意领用行为,进一步提升办公用品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问题18.工作效率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

  (68)2025年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督察督办工作的通知》,重新梳理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图,制定重点任务事项进展情况表,实行督办事项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任务时限和完结日期,确保任务可量化、节点可追踪、过程可回溯。

  (69)建立“处室(单位)自主申报+领导交办+上级重点任务”的督办事项采集模式,强化流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短期督办事项实时跟踪催办,对长期督办事项适时跟进进度并按月收集进展情况报局领导,对存在延期风险的事项提前预警处室(单位)负责人。

  (70)2025年以来,已为各处室(单位)配备OA办公设备16台,完成各处室内网线路布设和测试工作,现已全部投入使用。

  (71)提高干部职工日常办公系统应用水平,2025年3月,向各处室发放WPS智能办公账号,帮助干部职工提高公文撰写和格式处理能力。2025年6月,邀请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到我局开展综合协同办公系统操作使用,现场演示系统重点模块并举例说明常见的各类问题处置办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数字化办公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始试运行综合协同办公系统,机关公文流转及办结效率显著提升。

  问题19.“文山会海”整治成效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72)切实精简文件,进一步规范文件审签印发流程,严控普发性文件数量和纸质文件印发量,做好各类发文登记,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原则上予以精简。持续优化文风,把“短实新”要求贯穿文稿起草全过程,提升精准提炼、扼要表达能力,以文风之“简”促落实之“实”。2025年以来,综合文稿稿件总数及文稿字数相较去年同期实现了双降。

  (73)加强会议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会议议事制度的通知》,统筹会议召开频率,对参会人员相同、内容相仿的会议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合并召开。推行“开短会、讲短话”原则,压缩会议时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避免冗长讨论,减少“穿衣戴帽”,切实提高会议实效。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0.费用收取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74)在整改完成前,为保障我市重点工作任务,仅为几家行政单位提供驾驶员包车补贴,其他单位暂停包车服务。2025年5月22日,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制定《公车平台管理制度》,规范了包车流程、费用标准及工作要求,今后将严格按制度收取和发放包车相关费用。

  (75)2025年5月21日,修订完善《福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制度补充规定》,建立会计前置审核制度,要求各类费用报账经办人从严把关,认真校对出差地点、出差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出现不合理补贴发放情况。

  (76)自2025年4月21日起,所有补贴已按照财务报销相关规定转至驾驶员个人银行卡。

  问题21.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77)2025年3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详细了解了票据使用规范、审批流程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票据使用易错环节进行重点分析,进一步加强了对票据使用政策的理解,提升了票据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78)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开展财务工作。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自2024年起,列支市政府机关第一食堂运行费用时不再提供收款收据。

  (79)接待中心第一时间对存在“以拨代支”情况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运营企业严格按照实际运营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并逐一核对项目、金额。截至2025年1月26日,230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核销。2025年2月,接待中心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收支业务控制小组,专门负责研究相关经费的开支事宜,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80)2025年4月,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流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实施工作程序以及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规范。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5.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2.政府采购制度缺失,采购流程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81)全面梳理自查。针对未按预算批复执行的问题,我局立即开展自查,所涉项目均已执行完毕,未按预算批复的剩余预算指标市财政局均已收回。针对“11个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的问题,经查,系当时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单项未达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无法通过系统填报。针对“12个项目累计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通过规定方式进行采购”的问题,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同一政府采购分类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的,要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由于12个项目当年编报预算时均列报单项采购预算,未进行整合,因此按照分散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但均按照规定流程开展了采购。自2025年起,我局已要求各处室及局直单位按照规定在预算编制中同步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并进行政府采购分类整合,做到应编尽编,提高采购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82)建章立制。2024年12月,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对预算编制程序、编制办法、执行和调整的具体流程、审批权限、标准、工作要求以及监督机制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执行质效。2025年5月,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2025年以来,局财务处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单位)政府采购的指导和审核把关,配合相关处室(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预算调整4次,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83)强化预算执行监督。2025年2月,研究通过了局本级及局直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将预算执行任务细化到具体的处室(单位),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按照预算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2025年8月局党组专题听取了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并要求财务处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对预算执行偏差项目加强监督指导,2025年11月财务处再次向局党组汇报了预算执行进展情况。

  (84)2024年12月27日,车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重新开展公车平台运行经费项目招标工作;2025年1月2日,完成线上随机抽取代理机构;4月8日,由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福建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发布《公车平台运行经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5月7日,完成开标工作:包一(车辆租赁服务)中标人:福州左海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包二(驾驶员服务)中标人:福州海峡交通运营有限公司;5月9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6月6日,在政府采购网线上签订公车平台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6.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3.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85)组织专人对9个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推进项目结算工作。经梳理,9个项目中7个项目已竣工未完成结算,两个项目未通过验收。其中两个未通过验收项目:一是乌山机关大院28号楼(沈公祠)修复项目于2025年3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确认,代建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组织完成项目结算资料编制,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于2026年1月9日完成结算评审意见,施工单位正在根据结算评审意见编制整改材料并反馈。二是乌山机关大院八角亭(御碑亭)修缮项目在2025年国庆期间恢复施工,于10月13日竣工验收,目前代建单位正在组织编制结算送审材料。已竣工未完成结算审核的7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专项费用(市委旧4号楼、6号楼电梯更新项目、市政府大楼电梯更新项目、西洋路73号电梯更新项目),4个项目正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福州市乌山大院机关第二食堂改造工程、福州芳沁园供配电系统改造项目、于山堂等场所配套建设项目、原福州市直机关幼儿园房产修缮项目)。

  (86)加强项目结算监督,推行项目清单化管理模式,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2025年5月30日,物业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提高项目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工程类项目及时验收、及时结算。

  问题24.工程款支付不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

  (87)2025年4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改造修缮项目、财务款项拨付规定进行学习,认真剖析工程项目审核流程、质量把控要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履职能力和工程合同规范管理。

  (88)2024年5月,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后勤服务处即要求福州兴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退回预付款与审结价的差额1017元和质保金1467.6元。

  (89)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流程开展付款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签订合同时按照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比例预留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支付款项。款项支付前,由财务人员根据款项支付规定及合同,对付款流程及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问题25.合同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0)2025年5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对综合保卫处现有的工程类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杜绝工期延误和履约担保缺失等问题的再次出现。进一步加强合同前置性审查力度,凡涉及合同签订事项,均需在签订前提交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专业审核,确保合同内容严谨、合法、有效。

  (91)一是制定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围绕资金使用、项目执行、资产管理等核心领域,明确了审计范围、流程及责任体系,通过建立常态化审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力度。二是强化培训。2025年5月,组织综合保卫处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进一步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项目工期变更、履约保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明确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后续项目执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问题26:“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

  (92)一是进一步优化文风,2024年10月,修订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公文起草环节的审核责任,建立起草人自审、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四级审核机制,加强对文件格式、语言表述和内容的审核把关,严禁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提高公文拟制质量。二是加强市管干部培训。2025年以来,积极选送局市管干部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全省机关事务系统通讯员能力素质提升班等各类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4人次,通过系统学习,补齐能力短板,提升领导班子整体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力量。于2024年11月、2025年4月分两个批次为国资处配齐3名干部(其中处长1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一级科员1名)。

  (93)科学制定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加强领导班子理论武装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94)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系统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夯实政策基础与执行依据。组织专人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交流,详细了解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制定出台《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

  问题2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95)2025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议事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会议材料原则上应提前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充足的时间了解相关情况,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充分支持鼓励每位班子成员详细阐述表决意见的理由,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和民主集中制度,不断提升讨论质量和会议效果。

  问题28: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6)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2025年1月16日,下发《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要求等。2月17日至28日,各支部分别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派员列席8人次,其中7名局领导均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7)2025年4月28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参会党务干部学习组织、宣传、纪检等有关知识,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党务干部技能。6月5日,结合党支部优化调整情况,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有关同志赴我局开展党建工作实务操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和本领。

  (98)2025年4月16日,局机关党委牵头收集各支部2024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抽查支部“三会一课”开展频次、记录是否规范、支部书记是否按要求上党课等内容,针对不规范之处向支部反馈,并明确具体流程、记录规范等。

  问题29: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99)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认真吸取教训,在2025年度新一轮支部优化调整工作中强化政策学习与程序指导,于2月28日,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组织机关党委委员认真学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新组建支部工作的政策要求,对选举的程序和步骤、相关文书起草范式等内容进行指导培训,准确把握支部组建的工作规范和流程,确保新支部组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100)2025年3月3日,下发在职支部撤销与优化调整通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局党员分布情况,对在职党支部进行整合优化。3月13日至26日,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会议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接待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等5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3月19日至27日,机关党委审议各支部选举结果并做好批复工作。

  问题30: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101)针对“2名党员入党时间和党龄计算错误”“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缺记漏记”的问题,机关党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2名党员所在支部,仔细查阅党员档案,翻看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本,明确具体的入党时间和党龄,并依照相关程序予以及时更正。2025年4月25日,我局对近5年新发展党员档案开展审查,对缺漏及错误地方进行补充完善和校正。

  (102)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培训工作,2025年6月5日,结合党支部优化调整情况,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有关同志赴我局开展党建工作实务操作培训,对发展党员流程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和本领。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31:人事岗位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103)结合岗位需求,分批次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2024年11月以来,对长期未轮岗的人员开展轮岗交流15人次,其中长达16年未轮岗的房管处处长予以职级晋升并调整岗位。对人岗不符的干部调整岗位11人次。

  (104)2025年5月29日,制定出台《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轮岗范围、轮岗对象等要素,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激发组织活力。

  (105)梳理全局事业干部一览表,紧盯各类职称评聘条件和节点,及时做好考前提醒和报考指导。2024年11月,逐一督促提醒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干部尽快评取、考取资格。2025年4月,经党组会研究,1名干部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正式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其余4名暂聘专技十二级人员转为管理岗位。

  问题32:考察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106)2025年4月11日,组织人事处全体干部持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业务培训,通过案例研讨、易错点分析等方式,切实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107)重新梳理人事处业务工作流程,细化干部考察操作规范,重申考察谈话工作要求,明确每次考察谈话必须安排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杜绝简单化、形式化记录,确保考察谈话严谨规范、客观真实,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可靠依据。2024年11月以来,共开展2批次23名干部的提任、晋升和调任,3批次13名干部调入工作,均严格按照规定成立考察组,考察谈话记录客观真实,翔实规范。

  (108)建立干部提任晋升材料“回头看”机制,对干部提任材料的基本信息、任职经历、考核评价等内容进行细致核对,及时查缺补漏。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11月和2025年4月开展的2批次提任晋升工作“回头看”,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问题33: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09)2024年10月28日,梳理形成《请休假管理和考勤工作流程》,印发给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

  (110)一是强化纪律意识,针对“疫情期间一名中层干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福州”的问题,由该同志就擅自离榕事情在党组会上作检讨。随后车务中心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先后4次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请休假、出入境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大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流程做好请休假手续。二是强化干部请休假管理,2024年11月以来,人事处先后8次通过电话、钉钉等多种方式,对各处室、局直各单位重申强调考勤、请休假、值班值守、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111)2025年5月30日,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的考勤出勤、在岗在位、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检查,现场反馈检查结果。

  (112)2025年2月至5月,经研究同意聘请具备档案整理资质的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整理,对我局行政、事业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梳理分类、查缺补漏和排序装订,并逐一扫描建立数字化人事档案数据库,现已完成120份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补充、装订及扫描录入工作。

  (113)对2024年11月以来岗位变动的45名干部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结合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补齐档案材料32份。2025年6月6日完成3名未专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实现干部档案专审全覆盖。

  (114)举一反三,已对我局所有非市管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全面梳理,补齐本人签字8份。

  (115)建立材料收集机制。2024年10月28日,梳理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流程》,明确岗位变动、组织发展、表彰奖励等重要节点材料归档责任及时限要求。

  4.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4: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116)一是2024年11月12日,汇编《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工作流程手册》,梳理各业务处室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二是搭建“干部讲堂”学习交流平台,每月安排1名处室负责人讲解业务要点,明确需跨部门配合的关键环节、对接流程及常见问题,组织现场研讨交流,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推进团结协作。截至目前已开展7期。三是在平时考核中设置协作权重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局重点工作每次可获得1—3分的量化加分,由相关任务牵头处室负责评分,量化评分与评先评优挂钩。四是积极推进核销报废车辆台账工作。2025年3月21日,组织国资处、办公室、财务处、车管处及车务中心召开国有资产工作推进会,会同局相关处室单位,积极对接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对长期未核销的23辆公务车辆情况进行整理,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117)一是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准确性,2025年5-6月,通过规范程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确定一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具体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2025年7-8月,对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严格按规定程序完成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工作,并持续完善资产数据信息。2025年9月,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基本厘清了全局资产底数。二是对车辆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组织局国资处、车管处、财务处及车务中心等单位协同开展历史资料溯源、事实核查与关键材料补充完善工作。先后赴市车管所、市人大、市救助中心等单位,查询车辆流转记录与状态信息,协调开具车辆注销证明、情况说明等关键文件,系统补充完善车辆档案资料。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汇报对接,接受工作指导,推动问题分2批整改。经市财政局批复,截至2025年12月中旬,23辆车已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问题35:专业技术岗位激励效果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118)针对我局经济、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较高的特点,2025年3月3日,特邀市工信局专职从事经济、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局属事业单位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会,重点解读经济、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政策、评审流程及材料规范,指导参训人员科学规划职业发展路径。2024年10月以来,有1名干部取得高级职称、2名干部取得中级职称、1名干部取得初级职称。

  (119)一是2025年4月17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1名干部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7名干部聘用到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位使用率提升至68.42%。二是8名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1名干部已取得职称,予以正式聘用;4名干部经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及个人意愿,转聘管理岗位;其余3名干部暂聘专技岗位时间未满2年,符合规定,已督促其加快职称资格考取进度。

  (120)密切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福州市工信局等网站的相关动态。2025年1月11日,转发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4月1日,转发市工信局关于开展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提醒相关专技人员及时报名。

  问题36:干部平时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121)优化平时考核制度。2025年5月27日,对平时考核量化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增设基于岗位职责和重点任务的差异化指标,制定《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差异化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通过精准量化评价不同岗位人员工作实绩,强化考核结果在评先评优、干部选任等方面的运用,有效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122)2025年3月31日、6月10日,专题组织平时考核制度学习,覆盖人事处全体干部、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以及财务处、节能处、综合保卫处等曾经考核不规范处室的负责人,重申工作纪律,明确考核流程及时限要求。

  (123)及时督促指导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平时考核表填写、等次评定等相关工作,由人事干部对各处室报送的材料进行交叉审核。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局干部职工2025年第三季度的平时考核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均按岗位实际及时参加考核。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7: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24)全面摸清情况。详细核查了两家公司及其在经营过程中设立、现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家子公司(福州市直物资有限公司、福州银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州市直园艺花卉有限公司)的全部登记档案,包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状、公司章程条款、注册地址信息、股权结构历史沿革及当前持股比例等文件资料。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两家公司历年财务状况、债权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和清算核实。

  (125)积极推进整改。全面梳理了两家公司对外合作开发的乌山大厦、闽都苑、西洋新村、金鸡山、市直象园公寓南侧等项目,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要求项目合作方尽快解决历史遗留事项,配合完成关停工作。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和市市场监管局了解我局下属后勤总公司、地产公司关闭解散和移交市属国企可行性,并委托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启动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福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3家子公司的强制清算法律程序。目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裁定正式受理了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3家子公司关停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问题38: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126)2025年4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局本级单笔1万元以上(含)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支出事项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提请党组会议研究。解决了资金使用标准模糊、集体决策范围不明确等问题,形成了“制度管人、标准管事”的长效机制。

  (127)在新修订的会议制度中,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的召开程序,确保议题内容符合“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要求。

  (128)我局分别于2020年3月、2024年5月、2025年5月、2025年9月,先后4次向市直各单位下发通知,要求未完成权属登记的单位,主动对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确权工作。截至2025年11月,符合确权条件的办公用房已全部完成确权办证工作。其余办公用房不满足办公用房确权办证条件,经梳理主要为:一是土地性质受限,无法办理办公用房产权登记;二是建设年代久远、文物房产、开发商破产等导致建审文件缺失、税费欠缴,部分房产还涉及违建、消防等整改费用等情况,无法补件确权。后续,将要求相关单位对未能办证的办公用房做好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待政策调整或重新满足确权办证条件,将按照“成熟一处、推进一处、办理一处”的思路,继续推动相关单位推进办公用房确权办证,并将已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原件移交我局统一管理。

  (129)针对近5年新建未确权房产,有针对性地与业主单位进行沟通指导,同时协调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等单位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确权手续,积极推进确权工作。目前,除在建工程外,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用房已全部完成确权工作。

  2.关于“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39:整改“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30)制定出台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程序、编制办法、执行和调整的具体流程、审批权限以及监督机制作出具体规定,细化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131)一是加强培训。2025年1月14日,在局第一期“干部讲堂”活动中,财务处处长结合财政政策与我局业务实际,针对各处室(单位)在跨年度项目预算衔接、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困惑,从政策依据、操作流程和风险防控角度进行逐一解答,引导参会人员树立“全周期预算管理”意识,为预算计划申报、执行及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科学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紧密结合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的业务需求,科学编制2026年度全局预算计划。三是强化执行监督。制定《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密切跟踪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年初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问题40:落实整改“前紧后松”。

  整改进展情况

  (132)制定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必学内容。2025年2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133)加强关键岗位的意识形态培训,针对办公室、人事处、接待处、接待中心等重点岗位,通过支部学习会、处室例会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意识形态专题培训15场,帮助干部职工在完成信息宣传、公务接待等任务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全局“岗位大练兵”知识测试,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加入考试试题,推动意识形态要求与岗位职责有机融合。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下阶段,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以更精准的服务、更高效的管理、更可靠的保障,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供坚实后勤保障支撑,奋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37770;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电子邮箱:bgs12343@163.com。

  中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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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