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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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辖区 |
地点名称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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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江区 |
下杭路52号农业银行台江支行 |
不按规定违法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的 逆向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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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江区 |
下杭路与南园路西北红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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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江区 |
南园路与中平路交叉口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