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结果的公示

2025/11/20 1.7w 阅读 261 点赞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新公开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的有关要求,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开展了重新选聘兼职法律顾问工作。经综合考察评审,确定聘任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宏杰、林凤文)为我局兼职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21日——11月27日(五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任的法律顾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出,并说明理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027000;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8号(法制大队),邮政编码:350001。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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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