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部门、单位)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 1 | 局办公室 | 《宪法》 | 群众和单位人员 | 《福州民政》简报和福州民政网、宣传手册等 | 组织安排 | “12.4”宪法日等 |
| 2 | 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群众和单位人员 | 报纸、宣传册(折页)、宣传栏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 全年度,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 |
| 3 | 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 | 《殡葬管理条例》 | 群众和单位人员 | 报纸、宣传册(折页)、宣传栏 | 发放宣传品、法律咨询 | 清明节期间,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 |
| 4 | 局福利慈善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群众和单位人员 | 宣传单 | 法律咨询 | 9月5日“中华慈善日” |
| 5 | 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全体村居民 | 网站 | 法律咨询、组织培训 | 全年度 |
政策政策法规
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018/01/20 1.3w 阅读 38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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