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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5月1日起 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2026/04/21 3.2k 阅读 376 点赞

近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我市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发布。2026年我市海域休渔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伏休期间禁止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伏季休渔对象为除单一钓具作业渔船外的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所有应休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回到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修船的,必须由船籍港地和停泊港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伏休期间,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榕城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