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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东湖郡”等3处 住宅区命名的公告

2024/11/25 1.9w 阅读 155 点赞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东湖郡”等3处 住宅区命名的公告
时间:2024-11-25 11:10
 “东湖郡”等3处住宅区的命名已经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在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辞书、教材教辅、地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必须使用上述标准地名。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未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所属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东湖郡

Dōnghú Jùn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东至东水路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西至 五一北路福建省国资委;南至得贵路;北至东大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3

流花溪公馆

Líuhuāxī Gōngguǎn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东至福晟钱隆府;西至洪湾路;南至高宅路;北至金山浦上公交枢纽站。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4

和臻雅居

Hézhēn  Yǎ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东至涧田路;西至洋下河;南至玄南岭路;北至西园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5

                                      福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6日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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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