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五城区办理住宅区、楼宇命(更)名 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3/29 1.7w 阅读 362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五城区办理住宅区、楼宇命(更)名 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4-03-29 16:51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和《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闽民行〔2023〕129号)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更)名,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受理并征求市民政局的意见后批准,市民政局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来源: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