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办事类-居住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初领实习期满分将注销等告知信息的公告(2026年第2批) 2026/03/17 1.0w 阅读 75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初领实习期满分将注销等告知信息的公告(2026年第2批) 时间:2026-03-17 17:35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对初领实习期满分将注销(李涛等8人)、增驾实习期满分将注销(杨小冰等2人)、吸毒注销驾驶证将注销(李俊华等4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驾驶人管理所 附件下载 2019-初领实习期满分将注销.xls2020-增驾实习期满分将注销.xls2024-吸毒驾驶证将注销.xls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2019-初领实习期满分将注销.xlsExcel2020-增驾实习期满分将注销.xlsExcel2024-吸毒驾驶证将注销.xlsExcel标签:办事类-居住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