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2026/09/07 1.8w 阅读 134 点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仓山

兰庭新天地祠堂口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江南水都杰座1号楼入口处

3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通江路江南水都cb出入口

4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江南水都杰座东区26号楼入口处

5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燎原路东南眼科医院大门

6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融侨江南水都兰邑球机

7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上渡燎原路335号门口

8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通江路17号杰座东区大门

9

仓山

福建福州仓山融侨外滩幼儿园

10

仓山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通江路横江路

11

仓山

闽A9195警移动车载设备

12

仓山

闽A9196警移动车载设备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